华北保卫干部训练班扩建为华北公安干部学校。
迁入西便门外的白云观
为适应培训全国公安干部的需要,华北公安干部学校改称中央公安干部学校。由中央公安部领导,学校由地区性扩大为面向全国,成为专门培训全国公安保卫干部的基地
中央政法干部学校成立,受中央政法委领导,主要训练县(市)人民政府主要干部及(县市)法院、检察署、监察委员会和公安局等负责人员;轮训专署以上政法部门在职干部;培养政法教育工作者与宣传者;适当招收一些有一定条件的工农干部、旧司法人员和新知识分子。
中央政法干部学校搬入木樨地校区。
中央公安干部学校改组‘人民公安学院’”。
中央人民公安学院成立武汉分院、西安分院、重庆分院、上海分院,分别属华东、西南、西北和中南公安部领导,业务上受中央人民公安学院指导。
公安学院为越南人民军培训了10名保卫干部,这是中国公安教育战线培养的第一批外国留学生。
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和中央人民公安学院合并,合并后校名为“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负责轮训县(市)公安局长、法院院长、检察长;学校的重大原则问题由中央政法小组决定,日常工作由公安部党组领导。
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藏部恢复办学,招收第五期青年班学员。
为了提高航运系统公安保卫人员的政治、业务、军事素质,保卫交通运输生产的安全,交通部决定建立公安保卫人员训练班。
创办时间
公安部成立政法专科学校,这是中国公安高等教育的第一所普通高等院校,政法专科学校借用木樨地校区平房开始办学。
政法专科学校改名为国际政治学院。
为进一步解决交通部公安干警的补充来源和在职培训问题,交通部决定将公安训练班改建为中等专业学校,名称定为交通部人民警察学校,设航运警察专业。
中央人民公安学院改建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国际政治学院更名为中国人民警官大学并扩大规模。
公安部成立公安部管理干部学院;学院直属公安部领导,是一所培训在职公安干部的高等学校。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取得招收、培养诉讼法学硕士生和授予该专业硕士学位的资格。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与中国人民警官大学合并组建成新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原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中国人民警官大学的建制即予撤销。原两校的校址及校产均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所有,新公安大学分木樨地校区和团河校区。
北京交通人民警察学校划归公安大学,成立沙河培训基地。
公安大学获得诉讼法学博士学位授权点。
公安部管理干部学院更名为公安部高级警官学院,依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重点承担高级警官职务晋升培训任务。
公安大学设立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设立“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基地”。
公安大学团河校区新建教学楼竣工交付使用。
设立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
入选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