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办时间
西南交通专科学校正式成立。办学地点设在直辖市重庆南岸区七公里。
为建设康藏公路急需,邓小平领导的西南军政委员会决定在重庆设立重庆交通大学的前身——西南交通专科学校。
西南交通专科学校更名为西南交通学校。
西南交通学校更名为重庆公路学校。
重庆和四川合并,重庆由直辖市变为省辖市,后于1997年恢复直辖市。重庆公路学校更名为交通部西南公路学校。
交通部西南公路学校更名为交通部重庆公路工程学校。
交通部重庆公路工程学校更名为四川省重庆公路工程学校。
成都工学院土木系、武汉水运工程学院水工系、四川冶金学院冶金系迁入四川省重庆公路工程学校,共同组建为国家普通本科院校——重庆交通学院,办学地点为重庆南岸区七公里。
重庆交通学院并入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办学地点为重庆沙坪坝区沙北街。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恢复和增设一批普通高校的精神,交通部决定恢复重庆交通学院,并由交通部直接管理。同年5月,重庆航务工程学校与重庆交通学院合并,学校本部从重庆建筑工程学院迁出至重庆航务工程学校校址——重庆市渝中区黄沙溪
重庆交通学院本部陆续迁回重庆市南岸区七公里。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重庆交通学院增列为第三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交通部西南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并入重庆交通学院。
学校由交通部划转直辖市重庆,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重庆市为主的管理体制。
重庆市与交通部签署《关于共建重庆交通学院的意见》。
交通部致函教育部,支持学校更名为重庆交通大学。
重庆市将学校更名为重庆交通大学纳入了重庆市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同年,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国家大型交通企事业单位均明确表示,将以不同方式全力支持学校更名大学工作和学校的建设发展。
重庆市在高等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中,把重庆交通学院列为重点建设的8所教学研究型大学之一。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增列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经国家教育部批准,重庆交通学院更名为重庆交通大学。办学地点在重庆市南岸区海棠溪街道学府大道66号。4月,入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学校接受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结论为“优秀”。
国家批准在重庆交通大学设立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被教育部评为首批“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
国家批准在重庆交通大学设立“山区桥梁与隧道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国家批准在重庆交通大学设立“国家内河航道整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7月,占地2400亩的重庆交通大学双福校区一期工程建成。重庆交通大学形成双校区办学格局。10月,入选教育部第二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含本科专业及研究生层次学科领域)。 11月,国家批准在重庆交通大学设立“交通土建工程材料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至此,学校传统优势的“路、桥、水”三大主干学科均拥有和依托的国家级科技研发平台。
由重庆交通大学等21家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携手组建的“绿色交通技术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在北京正式成立。7月,依托“绿色交通技术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重庆交通大学参与组建的“长江黄金水道绿色和安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海洋运输绿色与安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特殊区域公路大通道协同创新中心”相继成立;同月,获得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等八个部门的联合批准,学校首次获批建立“水利水运工程专业”院士工作站。
入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7月,学校成功获批道路与桥梁国家级试验教学示范中心。9月,学校牵头的“绿色交通与装备技术协同创新中心”获批第二批“重庆市2011协同创新中心”。
学校易志坚团队利用力学约束特性实现“沙变土”治沙项目获广泛关注。
重庆交通大学获批为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获得中央财政专项扶持资金1.25亿元。7月,学校入选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
与北京工业大学等高校共同发起成立“一带一路”中波大学联盟,并于3月21日参加联盟成立及签约仪式,重庆交通大学校长唐伯明等人当选“一带一路”中波大学联盟第一届轮值主席。
重庆交通大学与同济大学联合开办重庆智慧城市学院。12月,学校与空军工程大学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重庆交通大学绿色航空技术研究院院士专家工作站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