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办时间
杭州中等商业学堂,在杭州马市街创立,修业年限为预科两年、本科三年,郑在常任堂长。
易名为浙江公立中等商业学校。
易名为浙江省立甲种商业学校,拟定“诚毅勤朴”四字为校训,修业年限改为预科一年、本科三年。
学校迁址贡院前平安桥堍(现杭州高级中学)。
易名为浙江省立商业学校,取消预科,实行五年制和学分制。
易名为浙江省立商科职业学校。
与省立一中互换校舍,迁入大方伯一中旧址(现浙医二院),开始招收女生。
易名为浙江省立高级商科中学,迁址蒲场巷旧钱塘道尹公署,学制改为三年,招收初中毕业生。
与省立一中、二中的高中部合并组成浙江省立高级中学(商科),由蒋梦麟兼任校长。
易名为浙江省立杭州高级中学(商科)。
迁往金华琐园。
迁往丽水碧湖镇。
迁往青田县南田镇。
省教育厅决定将商科从联高划出,成立浙江省立高级商业职业学校,任命张之桢为校长。
迁回丽水县碧湖镇
迁回杭州,暂租银洞桥绸业会馆过渡,10月迁回平安桥堍原甲商校址。
学校迁址西湖岳坟金沙港杭州市立中学原址。
金华婺江商业职业学校和永康徐氏职业学校商科学生并入该校。
易名为杭州商业学校,收归商业部领导和管理。
划归杭州市革委会领导管理,改办为杭州师范学校。
浙江省革命委员会批复浙江省政工委,同意恢复杭州商业学校,并定名为浙江商业学校,由浙江省商业厅领导和管理。
商业部提出将该校实行商业部与浙江省双重领导,以部为主的领导体制。
商业部部长姚依林来校视察,酝酿成立杭州商学院。
教育部发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成立杭州商学院,学制4年,规模2400人。
在浙江省委、省政府支持下,原杭州应用工程学校、杭州化学工业学校并入浙江工商大学。
学校管理体制实行重大变化,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并被浙江省列为重点建设大学。
民办二级学院——国际经贸学院成立。
浙江省政府决定,将原浙江商校教工路27号校区的土地、房产调整划拨给杭州商学院。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并入浙江工商大学。
举行下沙校区开工奠基仪式。
获企业管理、统计学、食品科学博士学位授予权。
教育部教发函[2004]78号《教育部关于同意杭州商学院更名为浙江工商大学的通知》: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将杭州商学院升格更名为华东工商大学的函》(浙政函〔2003〕116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杭州商学院要求更名为浙江工商大学有关事项的函》(浙教计〔2003〕250号)同意杭州商学院更名为浙江工商大学;5月22日,举行浙江工商大学揭牌仪式。
现代商贸研究中心获准成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企业管理、统计学、食品科学等3个学科获教授评审权。
学校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优秀评估。
浙江省浙商研究中心获准成为浙江省首批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成立。
浙江工商大学法语联盟暨杭州法语联盟成立。
庆祝浙江工商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在下沙校区隆重举行。
成功入选首批全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被确定为首批民政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
浙江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同意共建浙江工商大学。
被确定为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和商务部共建的重点大学。
第二次党代会召开,提出了建设“国内同类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的奋斗目标,确立了“创新强校,特色名校,融合发展,力争一流”发展战略。
学校收到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商务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共建浙江工商大学的意见》,成为商务部仅有的两所共建高校之一。
学校获批为“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首批建设单位。
商务部将推进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浙江工商大学等共建大学的合作写入《商务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商综发〔2016〕224号)。
浙商大成立中国互联网文化产业研究院,北京大学陈少峰教授担任院长。
浙商大启动成立创客商学院,学校聘请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国际丝路创业教育联盟理事长王重鸣担任名誉院长。
浙商大创业园项目启动。
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浙商大入选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浙商大创业园盛大开园。
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支持浙江工商大学冲击“双一流”,写入了车俊书记全省教育大会报告。
中国人民大学支持帮扶浙江工商大学合作协议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