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特别高等专门学堂就正式开办。青岛特别高等专门学堂的医科依托胶澳督署医院举办。
创办时间
青岛特别高等专门学堂停办。医科中还没有毕业的学生转学到上海同济德文医工学堂。学堂医科的师资、教学设施及教学资料都留在了胶澳督署医院。胶澳督署医院改称为青岛病院。依托青岛病院,在原有医学教育的基础上,举办了青岛医学校。
日本商人和日本海军联合在市立医院内创办的学制五年的青岛医科大学。
青岛医科大学改成同仁会青岛东亚医科学院。
青岛医学校定名为青岛医学专门学校。
改制为4年制的青岛医学专门学校(又称“东亚医专”)。
医专被青岛市政法派员接收,校舍归还市立医院。
医专划给国立山东大学筹建医学院,接收合并了德华高等专门学堂医学学科,设一个医疗专业不设系,学制六年,首届全国招生40名。
青岛解放后,国立山东大学用名山东大学。
青岛纺织技术训练班举办。
青岛教师业余进修学院举办,先后经历了青岛教师进修学院、青岛工读师专、青岛师范专科学校、青岛师范学校、青岛师范专科学校、青岛市教育局干部教师训练班、青岛教师进修学院等办学时期。
更名青岛纺织工业学校。
医学院从山东大学分离出来,独立建院,定名为青岛医学院。
青岛医学院独立建院迁往黄台路、松山路校址。
更名青岛纺织专科学校。
更名山东纺织工业学校。
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原因,学校停止招生。
迁址惠民地区北镇办学。
医学院留1/3的人员和设备在北镇建分院。
迁回青岛,留一部分师资和设备办北镇分院(现为滨州医院)。
青岛医学院成为首批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专业设置从单一的临床医学专业向多专业医科院校发展。
山东纺织工学院经国务院批准在山东省纺织工业学校的基础上成立,是省属普通全日制工科高等本科学校,山东惟一的纺织高校,直属于山东省纺织工业厅。
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山东纺织工学院,并于恢复高考的同年开始大学本科招生。
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青岛师范专科学校在青岛教师进修学院的基础上成立。
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
全国人大六届二次会议上,原国立山大教授、中科院院士曾呈奎、青岛市市委书记王今吾等代表提出“关于创办新型的综合性青岛大学”的议案。同年8月,青岛市人民政府向山东省人民政府呈报“关于建立青岛大学的请示”。
举行开学典礼。
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纺织工程学科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原青岛大学、山东纺织工学院、青岛医学院、青岛师范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新青岛大学。
青岛大学正式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委列为硕士授予单位。
青岛大学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山东省7 所准备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211工程扶植对象建设费每年1000万元。
青岛大学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经国家科技部批准,纤维新材料与现代纺织实验室成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入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入选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
入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入选教育部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青岛大学的“高分子杂化材料创新引智基地”国家“111计划”。
山东省教育厅与青岛市政府签署共建青岛大学“十三五”建设项目协议;胶州市政府与青岛大学签署共建青岛大学胶州校区合作协议。
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科技部、山东省人民政府、青岛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准青岛大学建设省部共建生物多糖纤维成形与生态纺织国家重点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