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由当时的水利部部长傅作义主持创建了学校的前身——水利部北京水利学校。
创办时间
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在北京创办的水利部水利学校正式开学,校址设在阜城门内巡捕厅十号(今民康胡同)。
北京水利学校迁入北京市西郊花园村新建校舍(原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北京研究生部所在地)。
学校改名为北京水利学校。
先后接受越南、尼泊尔、印度尼西亚、喀麦隆等国留学生(1966年停止,2004年恢复)。
北京水利学校与北京水利发电函授学院、北京水力发电学校合建北京水利水电学院,在北京市东郊定福庄举行成立大会。院长由北京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院长张子林兼任。10月6日确定为校庆日。
北京水利水电学院一部收归水利电力部直接领导,恢复北京水力发电学校。
学校援建越南水利水电学院。9月,著名水利专家、黄河三门峡水库工程局总工程师、中科院学部委员汪胡桢调来学院任院长。
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现并入哈尔滨工业大学)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专业合并到该校,同年开始招收研究生。
“文化大革命"开始,学院陷于混乱,停止招生。
周恩来总理来河北地震地区视察,座谈时了解到华北缺乏水利人才,于是提出了将北京水利水电学院从北京迁至邯郸的建议。5月30日,水利电力部致河北省委、省革委将北京水利水电学院迁往河北省邯郸市磁县岳城水库工地。
奉命迁往河北省磁县岳城水库和河南省林县。十三所京校外迁高校之一。
水利电力部军管会致河北省革委会将北京水利水电学院交由河北省领导。
北京水利水电学院改名为河北水利水电学院。
启用河北水利水电学院新校名 。
河北水利水电学院在邯郸中华大街南头建校,岳城保留教学点,改由水利电力部与河北省双重领导,以水利电力部为主。
经国务院批准,在北京西郊花园村原北京水利水电学院旧址成立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北京研究生部,由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和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双重领导,并于2月正式开学。
河北水利水电学院改名为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撤销岳城教学基地 。
国务院批准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为首批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根据水利电力部指示,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北京研究生部划归北京水利电力经济管理学院领导,对外仍称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北京研究生部。
水利电力部同意汪胡桢任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名誉院长。
国家教委同意将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成建制地由河北省邯郸市迁至河南省郑州市 。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在郑州市河南省科技馆举行信息发布会,宣布学校1990年开始搬迁郑州。
校本部迁郑办公。遗留校舍和人员组建华北水利水电学院(邯郸)。
经水利部批准,在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北京研究生部、北京水利电力函授学院和中共水利部直属机关党校的基础上成立北京水利水电管理干部学院。
中央部属院校下放,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由水利部管理为主调整为省部共建,以河南省管理为主。
教育部批准学校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权资格。学校成为河南省惟一一所、全国159所之一的具有该项资格的高校。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北京研究生部和北京水利电力函授学院、国家建材局管理干部学院(武汉工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部)并入北京工业大学。
学校成立研究生处,即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研究生处 。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邯郸)与河北建筑科技学院、邯郸农业高等专科学校、邯郸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河北工程学院(后更名河北工程大学)。
河南省计划委员会批复同意该校在龙子湖高校园区选址建设新校区,总征地面积1770亩。
河南省教育厅同意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恢复招收来华留学生。
在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
河南省政府和水利部在京签订《关于共建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的协议》,成为河南省继郑州大学、河南大学后第三所省部共建大学 。
学校成为教育部第二批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高校。
入围国家教育部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一百所高校。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更名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批通过,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获批新增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
教育部《关于确认“金砖国家网络大学”项目中方参与院校的通知》文件,该校被正式确定为“金砖国家网络大学”项目中方参与高校。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是11所中方参与院校中唯一非“211”、“985”的高校,依托其学科优势,重点开展水资源和污染治理、能源2个学科领域的优先合作 。
获批水利部“国家水情教育基地”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为“金砖国家大学联盟”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