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01月01日
创办时间
1963年
国务院作出把西安政治经济学院分为西北政法学院和西北财经学院(陕西财经学院)的决定。同年9月1日,西安政法学院正式更名为西北政法学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主管。到“文革”前,成为全国著名的四所高等政法院校之一。“文革”期间,学院惨遭破坏,直至1972年撤销
1978年
国务院批准西北政法学院在原校址复办
1979年
学校开始招生,由最高人民法院主管
1980年
划归司法部主管。90年代末,学院形成法学为主、多学科、多层次协调发展的办学体系
2000年
转陕西省,成为中央与地方共建、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主管高校
2006年
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
2007年
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获教育部批准,成为首批国家级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2010年
西北政法大学与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成立中国法学教育的核心院校合作联盟,即“立格联盟”
2011年
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30家院校之一
2012年
入选“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2014年
获准设立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014年
与陕西警官职业学院联合培养本科层次公安专业(侦查学、治安学两个专业)人才,采用“3+1”模式,第一年在西北政法大学学习,后三年在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学习
2016年
成立中国首家反恐怖主义法学院,同年3月,反恐怖主义研究院入选首批“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
2017年
西北政法大学与西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安邮电大学签约共建“长安联盟”。这5所高校的大学生可前往任意一所大学,跨校选修学分、攻读辅修专业,同时,5所高校的各类教学资源和教师资源均可实现开放共享